
10 月 16 日,商务部、科技部发布 2026 年第 48 号公告,就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开征求意见,并对相关技术实施出口前登记的临时管理措施。10 月 17 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系统阐释了此次修订的背景、范围与政策考量。这是近年来中国在人工智能技术出口管理领域动作幅度最大的一次目录调整。
先看拟增列的具体范围。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涉及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光伏三个领域的 40 项关键技术。其中,拟禁止出口技术 14 项,包括人工智能驱动的恶意代码生成与变异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细胞和基因治疗技术工艺平台、钙钛矿及叠层电池组件生产技术等;拟限制出口技术 26 项,包括人工智能辅助漏洞挖掘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通用型细胞和基因治疗全新靶点发现和验证技术、单线产能不低于 3 万吨/年的多晶硅工程技术等。人工智能是此次增列的重头:AI 大模型、智能体、算力集群、信息处理相关的 23 项关键技术拟被增列至《目录》。
关于修订背景,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二十条,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发布禁止或限制出口的技术目录。自 2001 年以来,商务部会同科技部已多次调整修订《目录》,有进有出、有管有放,已形成工作惯例。此次修订同样是技术贸易管理的常态化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不针对任何特定国家、地区或实体。发言人还指出,近年来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和光伏相关技术在敏感领域的应用不断拓展,各主要经济体均实施了不同程度的出口管控,中国参考国际通行做法实施必要管理,既防范技术失控和不当扩散风险,也保障正常国际技术交流合作。
对于拟增列的人工智能技术,商务部的考量集中在两个方向。第一是确保人工智能技术安全可控。发言人表示,人工智能引发的各类内生和衍生风险已引起全球各国的高度关注,此次拟列管的人工智能自主驱动恶意代码生成与变异技术等,可被用于攻击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国防军工、核心政务等敏感系统,或用于绕过国家安全防御体系;若被非国家行为体或恶意实体获取,可能对国家安全和人类共同安全造成危害。实施必要管理的目的,是筑牢安全底线、防范滥用恶用,确保人工智能始终处于人类控制之下,并推进人工智能国际治理。
第二是鼓励开源开放、合作共享,这一点直接回应了业界对”管制是否会卡住正常出海”的担忧。发言人明确,为支持构建人工智能开源创新生态体系,对人工智能类技术开源、中国企业在境外自建自营算力中心、赴境外开展芯片流片制造、利用境外资源开展联合研发、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等情形的技术出口,适用自动许可等便利措施,基本实现”即报即出”;对已通过开源、发表学术论文等方式进入公共领域的相关技术,拟不纳入出口管理范围。发言人还特别指出,中方支持全球南方国家加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弥合数智鸿沟,对于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成员之间开展能力建设国际合作、技术共享和规则共建所需的技术出口,将提供更多便利和支持。
外界最关心的一个实操问题也得到了正面回答:《目录》正式实施后,AI 大模型在海外本地化部署、向境外提供模型调用等各类”出海”形式,是否属于技术出口管理范围?商务部的答复划出了一条清晰的判别标准:核心在于是否涉及限制类技术从中国境内向境外转移。此次纳入监管的 AI 技术范围精准有限,绝大部分人工智能技术仍可以自由出口。对于纳入限制类的大模型技术,开展海外本地化部署属于技术出口管理范围,但如果部署在海外自有云等风险相对可控的情形下,可适用自动许可等便利措施;而企业利用限制类大模型对外提供 API 调用、APP/网页交互、SaaS 应用、本地端侧轻量化部署等情形,则不属于大模型技术出口管理范围。换句话说,”卖服务”与”转移技术”被做了区分,前者不受影响。
在管理方式上,此次修订体现了”精准、便利、动态”三重取向。商务部表示,拟列管的多数技术已明确具体技术指标,且利用相关技术制造的产品不在管理范围内,管理范围清晰、精准、有限,便于企业划定合规边界;列管同时明确了多种适用便利措施的出口情形,体现分级分类的管理理念;商务部、科技部还将依法对《目录》实施动态调整,根据技术发展情况,及时将不先进或落后的技术移出《目录》。
此外,从 2026 年第 48 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目录》正式修订公告实施之日止,技术出口经营者在出口公告所列技术前,应当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进行登记。需登记的情形包括向境外转让技术所有权、境内技术授权境外使用、境内技术的所有权人或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境外主体等;已经开始但尚未完成的出口,若在登记范围内同样需要登记。公众可在 2026 年 10 月 16 日至 11 月 15 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渠道,就新增技术范围、指标、管控政策与便利措施提出意见。
把这次调整放在全球图景中看,它与近年来各主要经济体收紧关键技术出口管制的趋势同向:当 AI 大模型、智能体与算力集群成为大国竞争的前沿阵地,”技术主权”与”开放合作”之间的平衡术,正在成为各国科技政策的必答题。中国此次选择”精准列管 + 开源豁免 + 便利措施”的组合,传递出的信号是明确的——管住的是可能被武器化的少数关键技术,放行的是绝大部分正常的技术流动与商业出海。对于正在全球化布局的中国 AI 企业而言,读懂”限制类技术跨境转移”这条红线,将是未来合规出海的第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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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商务部拟将大模型等23项AI技术列入出口管制。相关技术出口自10月16日公告发布起,需先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登记。值得注意的是,已通过开源或发表论文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拟不纳入此次管制范围。相关阅读:40项关键技术拟列入出口管制一文对此轮调整的背景有更详细的梳理。 […]